药品名称
通用名称:注射用血栓通(冻干)
汉语拼音:Zhusheyong Xueshuantong(donggan)
成 份三七总皂苷。
性 状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;味微苦、微甘;有引湿性。
功能主治 活血祛瘀,通脉活络。用于瘀血阻络,中风偏瘫,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。
规 格 每支装150mg
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使溶解。
(1)静脉注射:一次150mg,用氯化钠注射液30~40ml稀释。一日1~2次,或遵医嘱。
(2)静脉滴注:一次250~500mg,用5%或10%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~500ml稀释。一日1次,或遵医嘱。
(3)肌内注射:一次150mg,用注射用水稀释至40mg/ml。一日1~2 次,或遵医嘱。
(4)理 疗:一次100mg,加入注射用水3ml,从负极导入。
不良反应
1.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:皮疹、瘙痒、荨麻疹、剥脱性皮炎等;
2. 全身性及免疫系统性损害:发热、寒战、过敏及过敏样反应、出汗增加、乏力、过敏性休克等;
3. 呼吸系统损害:胸闷、呼吸困难、呼吸急促、哮喘、喉水肿等;
4. 心率及心律紊乱:心悸、心动过速等;
5.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:头晕、头痛、局部麻木、抽搐、震颤等;
6. 胃肠系统损害:恶心、呕吐、胃肠道反应等;
7. 心血管系统损害:紫绀、潮红、血压下降、血压升高等;
8. 其他损害:血尿、肝功能异常、输液部位反应等。
禁 忌 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;对本品过敏者禁用;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;儿童禁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为活血、通脉祛瘀药物,用药期间有个别患者出现轻微面部潮红或头胀痛属于正常反应,一般可继续用药。
2.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,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,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,必要时应吸氧、静脉给予激素,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。
3.本品应单独使用,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。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,应谨慎考虑用药间隔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。
4.有出血倾向者慎用;孕妇、月经期妇女慎用;过敏体质者、肝肾功能异常者、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谨慎使用,加强监测。
5.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,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。
6.严格掌握用法用量。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、调配要求用药,不得超剂量、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。
7.加强用药监护。用药过程中,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,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,发现异常立即停药,采用积极救治措施,救治患者。
8.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。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,发现药液出现浑浊、沉淀、变色、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、裂纹等现象时,均不得使用。
9.注射用血栓通配伍稳定性研究显示,本品与5%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6小时内,未见不溶性微粒聚集,相对稳定;本品与氯化钠注射液配伍时,4小时后不溶性微粒有逐渐聚集、粒径增大趋势;本品与10%葡萄糖注射液配伍时,渗透压明显高于人体的正常承受范围,在临床上存在较大风险,应加强监测。
10.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,停药1~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。
药物相互作用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。
贮 藏 密封,遮光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包 装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包装,每盒装10支。
有 效 期 36个月
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-10460(ZD-0460)-2002-2011Z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652
上市许可持有人 广西梧州制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
生产企业
企业名称:广西梧州制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
邮政编码:543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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